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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0 12:47:08  发布作者:安博电竞网站


  近年来,我市在有效整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横塘河湿地公园宽度大于3米的园路均采取透水铺装,以达到补充地下水、某些特定的程度削减峰值流量和雨水净化作用。新北区在高铁北站建设生态停车场,引入水弹性城市设计理念,建成容积为350平方米的蓄水池,实现了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调蓄、雨水收集及回用等目标。高铁公园通过布置透水铺装、渗水边沟、湿塘和雨水花园,并在绿地下铺设雨水收集管网,实现了雨水的自然循环和综合利用。武进区于2007年已引入低影响开发理念,绿色建筑集聚示范区内的绿建大道、维绿大厦、绿建博览园等工程都应用了各类低影响措施,凤凰谷、莲花馆等公共建筑采取了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集水池等建设,在绿建大道、环湖东路等部分路段试点还应用了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技术。

  我市建设水弹性城市,首先将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总体思路,坚持规划引领、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路、点面结合、整体提升,着力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构建良性水循环系统,让城市更加绿色、生态、宜居,实现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其次,坚持海绵城市建设的根本原则:一是生态优先,自然调蓄。城市规划建设遵循人水和谐的理念,最大限度地保护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优先利用河湖水系、自然山体和园林绿地系统,优先采用生态措施,提升城市水循环系统的自然调蓄和自然涵养能力。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挥城市规划的引领约束作用,将水弹性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城市规划,科学划定“蓝线”和“绿线”,加强规划管控,通过城市规划管理手段有效落实。三是分类推进,有序实施。坚持集约节约、经济适用、新老结合、统筹推进,新区建设和新建项目按照水弹性城市建设要求系统实施,既有建成区结合旧城改造有序推进,做到功能性、经济性、实用性有机统一。四是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水弹性城市建设。

  加强城市自然水系统保护与生态修复。强化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控,科学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生态保护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管理,恢复或保持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禁止填湖填河造地、非防洪建设需要的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夯实水弹性城市生态基底。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土地开发利用要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江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加强水系沟通,严禁随意填埋水体,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改造。重视滨水绿廊建设,强化河湖水体和岸坡生态化处理。加强河道整治,增强调蓄和行泄能力。

  提升园林绿地调蓄与净化雨水的功能。围绕绿网、水网、路网的有机结合,在满足生态、景观、游憩等要求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城市绿地系统净化雨水等功能。公园绿地在消纳自身雨水径流的同时,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最好能够降低硬质铺装,步行系统、停车场等宜采用透水铺装,结合公园的布局和生态景观等要素,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提升公园绿地滞留、净化雨水的能力。

  建设海绵型道路和广场。转变道路、广场建设理念,变快速汇水、排水为分散就地吸水,提高城市道路、广场对雨水的渗、滞、蓄能力。新建道路的绿化隔离带和两侧绿化带要因地制宜采用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形式,采取不设道路侧石或在道路侧石预留雨水蓄滞通道等措施,增加道路绿地雨水吸纳能力。在新建城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停车场设计和施工中,推广使用透水技术,采用可透水材料、可下渗结构等,切实增加透水性。城市广场要根据真实的情况采用下沉式结构或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最大限度减缓雨水径流。按照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要求,有计划对既有道路、广场实施海绵化改造。

  推进海绵型地块建设。新建居住小区要按低影响开发要求规划建设雨水系统;推广建筑雨水收集利用和屋顶绿化技术。小区室外步行道、停车场应采取透水铺装。鼓励居住小区绿地采用雨水花园等形式规划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或相应设施。规划用地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建筑物要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鼓励工矿企业和工业厂区根据真实的情况采用透水铺装、建设下凹式绿地或雨水花园,借鉴水弹性城市建设理念,结合重点中心镇、综合规划建设示范镇等示范试点,统筹运用工程和绿色生态措施,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海绵型小城镇。

  提高城市排水系统能力。全方面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达标建设,加快易淹易涝片区改造,实施雨污分流,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和排涝河道等基础设施,全方面提升城市整体排水防涝能力。加强城市排水系统与城市外围防洪排涝体系的衔接,加强堤防、涵闸、泵站、蓄滞场所的管护和能力提升。严控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岸线净化;加快建设和改造水体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

  我市计划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建立海绵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储备制度,形成切合实际的技术标准规范。2017年年底前,结合城市建设需求,在市区范围内至少建成一处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示范区,市辖区(市)建成少数的示范项目。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水弹性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全部建成区70%以上的雨水得到一定效果控制,面源污染得到一定效果削减,全市水弹性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水弹性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将加强完善有关水弹性城市建设的政策标准体系。加强水弹性城市技术探讨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水弹性城市建设要求,修订完善城市水系、公园绿地、市政设施管理和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等地方性政策规章。鼓励有实力的科研设计单位、施工公司、制造企业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组建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公司集团或联合体,采用总承包等方式统筹组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发挥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