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31 23:20:39  发布作者:安博电竞网站


  近两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化工园区的环境整改治理力度,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但今年以来,部分化工企业污染反弹严重,环境问题突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时有发生,影响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为切实解决化工集中区环境问题,推动化工行业高端发展、转型发展、绿色集约发展,全方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在总结前期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从个月的新一轮环保专项整治。现将《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新一轮环保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环保优先方针,进一步解决化工集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服务我县发展的策略,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制订本方案。

  全面排查化工园区环境污染问题,严格落实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采取停产整治和取缔关闭等措施,大力推进化工产业体系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监控应急能力显著提升、企业污染排放达标稳定、区域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切实保障园区环境安全,切实保护好园区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全面落实环保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要求,对照《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苏环发〔2014〕25号)相关联的内容,重点抓好以下整治任务:

  (一)依法实施关闭取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全面清理整顿园区化工生产企业,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的,立即予以关闭;对所有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经限期治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恶意偷排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临港产业区,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安监局、县供电公司)

  (二)强化废水收集和处理。分类收集染料与颜料、医药与农药、基础原料及助剂等废水。建成13个总有效容积达3000立方米的片区集中监控调节池,企业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进入集中监控调节池,合格污水通过“一企一管”接入片区阀门房,经主管网进入污水厂进行再处理。片区阀门房安装流量计、数采仪、电子阀门,以及PH报警、COD在线检测等设施,并全部实现COD在线检测第三方运维,全区实现“一企一管”。规范企业雨水排口设置,建成前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排口设置阀门、采样井和视频监控,严控企业污水跑冒滴漏。对所有化工公司进行废水预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对高盐份、高色度、高COD、高总磷、高氨氮以及含毒污水等在重点车间、重点工段进行专项收集处理,以南农大等专业机构为主要技术依托,对车间、工段进行污水全分析设计改造。成立县相关领导牵头的工作班子,专题研究解决胜科水务问题。督促胜科水务履行原有合同和承诺。凡已经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和临时合同的,应严格执行正式合同和改造期间临时合同约定的处理费用标准,不得另行增加污水处理费用。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和临时合同的,应严格执行2015年9月6日县政府与胜科总部达成的收费最高限价标准和阶梯型收费标准,总收费最高限价15元/吨。督促胜科水务迅速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尽快通过环保验收,逾期通不过验收的实施高限处罚并及时回购。迅速启动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以乐斯化学为集中点,建成农药、医药污水处理厂;以闰土工业园为集中点,建成染料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县临港产业区、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安监局、县供电公司)

  (三)加强废气收集和治理。摸底调查园区所有废气排放企业,筛选治理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排放重点源。突出排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企业的产品、工艺、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等情况,建立治理档案和排放清单,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推进企业提高工艺和装备水平。加强企业废气尤其是无组织排放的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收集和治理,以省环科院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主要技术依托,对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排放进行定向治理。制定废气污染常态化防治措施,推进企业落实自动化控制和密闭生产措施,尽快实施化工公司制作过程原料控制系统工程。推进园区集中供热中心建设和运行,淘汰企业自建供热小锅炉,逐步改善并确保实现园区空气环境质量达标。(责任单位:县临港产业区、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安监局、县供电公司)

  (四)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园区企业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完善危废利用处置台账,严格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要求,及时准确进行危险废物网上动态申报。确保光大固废填埋场规范运营,大森亚环保有限公司的4万吨/年裂解气化炉固废焚烧项目6月份开工建设,光大环保的1万吨/年逆流式回转窑固废焚烧项目5月份开工建设,年内形成5万吨/年固废焚烧处置能力,实现危险废物就近及时安全处置。(责任单位:县临港产业区、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安监局、县供电公司)

  (五)加快环境敏感目标搬迁工作。严格执行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对隔离带内的居民,限年底前搬迁安置到位。聘请南大等专业机构编制整个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聘请省化工行业协会编制化工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做到功能区划合理,环境信访有效化解,切实消除环境隐患。(责任单位:县临港产业区,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委)

  (六)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今年8月份之前建设和完善集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监控和图像监控于一体的环保数字化园区在线监控中心。年内完成园区空气、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对企业废水、废气、固废和清下水排口安装电子视频监控,连接园区监控平台,实现排放全过程监控。开展有明确的目的性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推进应急设施达标建设,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临港产业区、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委)

  组织对园区及周边的河流、沟渠做全面清淤,对经路河道落实全面硬化措施,拆除纬路盖板,实现清下水明沟排放,将镇区、园区生活垃圾污水集中纳入污水厂处理,进一步改善地表水水质,实施生态修复,绿化美化园区环境。(责任单位:县临港产业区、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农委、县环保局)

  (八)完善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对照《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逐项落实园区污染防治技术及监督管理要求,推动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和运行。通过提升园区环境管理能力、提升公司污染防治水平,推进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县临港产业区、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安监局)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16年5月底前)。对照省市部门及媒体对临港产业区提出的各类问题,进一步进行摸底排查,分析各类问题产生的原因,摸清现状,制定整改措施。各牵头部门按照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前期调查摸底情况,于5月底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二)严格执法,推动整改(2016年6月—9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环境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对废水治理、暗管偷排、废气无组织排放、固废处置进行执法检查,核定并公布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和取缔关闭企业名单;落实各项整改举措,对限期治理及停产整治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整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取缔关闭,限期治理及停产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后必须经县有关部门验收并报县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总结评价,巩固提高(2016年10—12月)。各责任部门对前一阶段整改工作进行评价回顾,检验整改成效。县临港产业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逐项验收,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问责。提升临港产业区环境监管业务水平和能力,制订严格的监管标准,确保监管实效,不断的提高环境整体水平。

  (一)统一认识,加大宣传。各职能单位要正视存在的各类问题,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整改标准,推进环境整改治理,向污染宣战,坚决杜绝思想不重视、标准不高、措施不落实现象。宣传部门要制定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环保工作宣传方案,增强专项报道力度,强化对临港生态园区建设的综合报道,引导舆论正面宣传临港产业区环保工作,对各类舆论媒体的负面报道进行及时回复、处置,对网络舆论情况实行重点监控。加强宣传报道,正面引导舆论,逐步转变园区对外形象。

  (二)建立组织,明确分工。成立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新一轮环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各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环保局、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检查整治工作组、宣传工作组、司法处置工作组。园区和县环保部门按照“务实、有效、高标准、可操作”要求对园区环保综合整治方案进行细化、评审,逐条、逐项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整治要求、确定整治时间、指定整治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定资产金额来源,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措施。园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力度,切实提高园区环境处置能力。县环保部门针对园区暗管、固废、废气、废水等问题制定环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抽调环保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园区企业逐家进行全方位检查并督促整改。设立针对临港产业区环境问题举报电话,对环境信访问题,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处置、答复。

  (三)督查督办,严格追责。将临港产业区环境问题整改列入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内容,实行周督查、月通报制度。县公检法部门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强化涉环保违法案件联审制度,对县环保部门移送案件从严、从快依法审判,坚决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园区和燕尾港镇要格外的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对群众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与重点信访人的沟通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优先解决群众关注的环保问题,防范发生。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会办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督促、督办。县环保部门要加强执法,对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对职能部门的履职监督,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徇情枉法的公职人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检查整治工作组、宣传工作组、司法处置工作组,张启银兼任办公室主任,钱诗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及检查整治工作组组长,马兆同兼任宣传工作组组长,曹德松兼任司法处置工作组组长,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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